2017年1月4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《關于建設通用航空產業綜合示范區的實施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。為充分釋放通用航空市場潛力,加快通用航空制造業轉型升級,推動空域改革先行先試,發展新經濟、培育新動能,促進通用航空產業持續健康發展,擬在全國建設一批通用航空產業綜合示范區,特提出此實施意見。
《意見》指出,到2020年,建設50個通用航空產業綜合示范區,自主研制的通用航空器對新增市場的貢獻率達到50%,帶動建成50個以上通用機場,力爭實現通用航空產業經濟規模5000億元,成為區域經濟發展的新增長極和產業轉型升級的新引擎。
緊緊圍繞國家區域發展戰略的總體部署,選擇產業基礎好、綜合實力強、體制機制活、短期能突破、示范有帶動的區域,統籌有序推進通用航空產業綜合示范區建設。首批綜合示范區選擇在北京市、天津市、石家莊市、沈陽市、大連市、吉林市、哈爾濱市、南京市、寧波市、紹興市、蕪湖市、南昌市、景德鎮市、青島市、鄭州市、安陽市、荊門市、株洲市、深圳市、珠海市、重慶市、成都市、安順市、昆明市、西安市、銀川市等26個城市先期開展試點示范。
重點任務包括八大方面:促進制造水平升級;大力發展配套產業;加強創新創業能力建設;加快通用機場規劃建設;積極拓展運營服務;促進產業融合與協同發展;推動改革政策先行先試;鼓勵開放合作發展。